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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鼓鼓的,连“爷”也没叫一声,但也算是超出预期。
伍世青拿过怀瑾面前的白瓷碗,舀了一碗松茸鸡汤,又放回她手边儿,道:“这鸡汤很好,先喝几口再吃饭。”
鸡汤熬得金黄,松茸又很鲜美,闻着便香,让人很有食欲,只是烫得很,怀瑾想端碗,还未凑近便觉得烫,心道这老流氓粗皮厚肉的,端着倒是不烫,也不说一声,险些烫着我,倒也没说出口,只是低头拿汤匙舀着喝了几口。
伍世青见怀瑾喝了他舀的汤,难免心更宽了一些,又用筷子撕了一只鸡腿,那鸡炖得软烂,筷子轻微一用劲,整条大腿小腿,连着鸡爪都掉了下来,一起的被放到怀瑾半个巴掌大的小碗里,险些都未装下,汤都快溢出来了,又觉得鸡爪不是什么好东西,用筷子将那鸡爪扯下来,丢他自己的碗里了。
这般给人夹菜,怀瑾过去倒是见过一回,那还是之前在北平,她父亲的姨太太梅仙夹菜,一只鸡端上来,汤煲刚放稳,赶紧的一筷子下去,整个一只鸡腿便被夹到了她儿子魏绍伟的碗里,又回头一扯,将连着鸡腿的一截鸡爪子又放回了汤煲里,然后笑着说道:“我们家绍伟打小吃鸡就只吃鸡腿,别的地方是不吃的。”
当时怀瑾心里便想着,真是谁敢带出去谁丢人的破落户,一辈子都做不了体面人。
老流氓到底是比那戏子强点儿,扯下来的鸡爪还知道丢他自己碗里,没丢回汤煲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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