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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快点吃吧,快八点了,我们等下还要去取花,不要踩点到酒吧。”
朝歌点头:[又是红玫瑰吗?]
“桐桐喜欢红玫瑰。”韩凛说。
医院附近有很多花店,韩凛提前给朝歌的弟弟朝桐定了一束玫瑰,这是朝桐最喜欢的花。
[他就是很张扬,喜欢这种一看就很显眼醒目的东西。]朝歌比划。
“小孩儿嘛,张扬点挺好,不影响他乖啊。”韩凛说。
朝歌点头:[桐桐从小就乖,自由自在的。]
“我家那俩要是能有桐桐一半乖,我睡着都得笑醒。”韩凛说。
[小君挺乖的啊,虽然他有时候是挺凶,但是我觉得他的内心是柔软的,你没见过他撸猫,那模样太可爱了,小喵喵都亲他。]朝歌比划。
“小垃圾谁不亲啊,见谁都是娘。而且会撸猫的人不一定是好人,都十多岁了,还没小学生懂事,想起就来气。”韩凛说。
朝歌耸耸肩,不在这件事上和韩凛争辩。
反正之后应该和韩小君也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哪怕朝歌很小和韩小君搞好关系,但韩凛不喜欢他,朝歌自然还是以韩凛的想法为先。
两人很快吃完饭,到医院附近的花店取玫瑰,然后再一起开车到nd酒吧。
进去就听到一阵架子鼓的声音,朝歌往舞台上望去,发现那里坐着的正是他弟弟朝桐。
朝桐也在朝歌和韩凛出现的一瞬间,发现了他们俩,立马从舞台上跳下来。
“哥!韩凛哥!你们来啦!”朝桐个子比朝歌高,和朝歌长得不太像,或许是性格原因,朝歌看起来亲和力强,软软糯糯的,朝桐就比较硬朗帅气,像个乐天大男孩,“哇,这个花是送给我的吗,来都来了,那么客气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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