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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朝歌仰头:[点点,主动是挺好一词,很多时候你主动了,故事就发生了。]

    林典:“你说得我都懂,但是……万一他不喜欢呢。”

    [不喜欢就算了呗,你那么好,什么样的猛1找不到,这个不行就下个。]朝歌比划,[像凡凡,多主动一人啊,认识方适第一天就告白,你瞧瞧人家。]

    杨羽凡当初对方适一见钟情,当天就告白,之后连续被拒绝好几次。

    因为杨羽凡比方适小十多岁,方适一直不愿意接受他,但杨羽凡不放弃,越挫越勇,最终打动方适,抱得美人归。

    林典仔细想了想,好像是那么回事。

    [不光光是凡凡,就我和韩凛,也是我主动的。]朝歌得意地比划,[当初第一次见到他,我就对他上心了,主动才会有故事,喜欢就去追,不然现在我和韩凛应该还是陌生人。]

    “啊?我一直都以为是韩凛追的你。”林典说,“你看起来那么乖乖巧巧的,一点都不像回去追求韩凛那种人。”

    [所以以貌取人要不得,我是个很有追求的人,自己喜欢的东西,怎么都会靠努力得到,坐在家里是等不来的。]朝歌比划。

    林典想想朝歌会的那一大堆技能,突然有些理解了朝歌的想法。

    “你太正能量了,和你比起来,我就是个怂逼。”林典说。

    朝歌拍拍林典肩膀,笑着比划:[不用和我比你也是个怂逼。]

    “滚!”林典炸毛。

    -

    林典下午有课,吃完饭就离开了。

    等他走后,朝歌开始打扫厨房。

    朝歌喜欢买锅碗瓢盆,偶尔还会自己做烤瓷餐具,家里堆了许多各式各样的餐具。

    因为种类太多,最后真正能用上实际上很少。

    闲置的那些餐具放到橱柜里,渐渐就会落灰凝腻。

    朝歌打算把所有餐具都拿下来,准备大干一场,把碗筷全洗干净。

    他搬了个巨大的盆子,这个是朝歌小时候洗澡用的,后来被朝歌拿来做泡菜、葡萄酒或者豆瓣酱,现在临时拿来当洗碗盆。

    朝歌接了一整盆泡泡水,坐在软凳上,拿着海绵开始刷碗。

    朝歌特别爱刷碗,把一个个脏碗刷干净,无脑轻松,超级解压。

    小垃圾软绵绵地趴在朝歌脚上,小爪子勾住朝歌裤脚,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朝歌食指勾起一汪泡泡,擦到小垃圾头顶,像是给他戴了一顶尖尖帽。

    小垃圾动都不动,由着朝歌在他身上“作画”。

    小垃圾太乖了,有时候朝歌都觉得他乖得不像一只猫,随便人揉随便人捏,实在难受了就躲开,从不会生气亮爪子,大部分时间都像个毛绒玩具一样,黏在他们身边。

    朝歌太喜欢小垃圾了。

    洗到一半,朝歌脑子里突然出现个画面。

    是前几天他和韩凛在客厅看电视,小垃圾趴在他身边,尾巴勾住韩凛手的模样。

    好美。

    朝歌有些心动,干脆洗干净手,抱着猫去书房拿画具画画。

    之前说要画一张全家福挂墙上,到现在都还没画呢。

    朝歌这次又画的是油画,因为油画色彩鲜艳,比起水彩要醒目许多,更加适合挂在客厅里。

    不,挂在进门正对着的第一面墙上,这样只要家里来客人,进门第一眼就能看到他们仨。

    朝歌美美得计划好位置,开始构图。

    朝歌这一画有点入迷,直到听见关门声,才从画面中惊醒。

    他扭头望去,看到下班回家的韩凛。

    “在画画?”韩凛问,“啊,画得是我们啊。”

    朝歌点点头,放下画笔走到韩凛身边。

    “都九点过了,怎么不开灯。”韩凛把客厅灯打开,“这么黑,在客厅画画眼睛会受不了。”

    朝歌惊讶地看向时钟,竟然真的九点了。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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