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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马平川不等她说完,撂下一句话走了。

    冯娟:

    她气得要死,转身回到教室里脸色还没缓过来,吓得一教室学生没人敢问题了。

    有人先前瞥见她和马平川说话,还忍不住看了程砚宁一眼。

    他们班主任能生气,十有八九都因为甄明珠!

    身处在众人似有若无的目光里,程砚宁也颇有些无奈。毕竟,他不久前刚见过那两人大白天吻在一起的样子,明显有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感情纠葛。

    不过,他又不是多嘴八卦的人。

    这件事只会默默烂在心里。

    程砚宁收回思绪,第一节晚自习下课铃声也正好响起。

    他随手将桌上的习题册合上,起身出了教室。

    高一高二学生一放假,整个校园都寂静了许多,春末夏初,空气里都是氤氲馥郁的花木香。

    程砚宁一路走到操场僻静处,拿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

    很快,那边有人接通了唤:是阿宁啊。

    明叔好。程砚宁笑着唤了一声,问他,老爷子睡了么?

    没呢,近来睡眠浅了,思虑又多。刚才泡脚的时候还念叨你呢,说不晓得是不是快要高考了太忙,都把他忘了,好长时间没过来看他了,哈哈。

    那得麻烦您给说一声,我明天上午过来,做剁椒鱼头给他吃。

    好好好,男人哈哈笑完,又道,那我明早就吩咐厨房,把料都给你备下。

    好,劳烦您了。

    跟我这还客气呢

    男人佯装不满地又说了几句,声音里却一片喜气。

    寒暄完,程砚宁在他之后挂了电话。

    翌日,上午。

    九点多,程砚宁坐车到了西城区。

    要说这方琨也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人,他幼时父母双亡,吃百家饭长大,从小就跟着一群混混儿闯江湖,眼下成名多年,还保留着年幼时一些习惯。

    他一生有三爱:逗鸟、吃鱼、看皮影。

    第一项和第三项均是走街串巷之时培养的兴趣,吃鱼则比较讲究了。

    据他自己说,年幼的时候穷啊,吃什么东西都是狼吞虎咽,因而鱼这种东西,没什么机会吃,也没什么闲情吃。无论每次在哪里看见别人吃鱼,他都会在心里发誓:以后有了闲情逸致,天天吃鱼,慢慢吃,变着花样吃!

    眼下年过古稀,人称方半城的老爷子,早已实现了幼时的宏图伟志。

    而他这个人,也和一般富贵人家不一样,就喜欢住破烂老旧的闹市区,闲来无事了拎一笼鸟去花园里溜溜弯,城墙根下唠唠嗑,最无聊的时候,一个破碗一把二胡往天桥边一坐,眼睛一闭拉一曲《二泉映月》。

    程砚宁就是在他拉曲的时候,意外结交上的。

    平心而论,老爷子拉二胡水准一流。

    往往在天桥上卖艺的时候,都能赚个盆满钵满,这无形中抢了别人生意,有一次,几个讨饭的眼见他一碗钱动了歪心思,在他收工之时冲过去抢钱打砸。

    意外突如其来,老爷子都来不及出手,边上上来个学生,一脚踹翻了一个。

    那个学生就是程砚宁,当时念初三。

    他一路将老爷子送回家,眼见屋里冷冷清清,又收拾洗涮,挽起袖子给老爷子做了晚饭。

    多半年后,他被一中校长请入一中,老爷子与有荣焉,带他回了方家大宅,并且言明了自己身家财富,颇为郑重地要求收他当干儿子,进方家家谱。

    程砚宁就在这种情况下婉拒他好意,并且疏远了他。

    不过,疏远不等于老死不相往来,他逢年过节会打电话问候,也会在老爷子邀请的多半时候应允,出去陪他走街串巷,聊天吃饭,兴致来了还会亲自下厨做鱼。

    一晃三载,老爷子对他的喜爱自不必说。

    而他自律坚毅的品性、礼貌温良的气度、优秀到逆天的成绩,更让老爷子在喜爱之余扼腕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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