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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在接下来的行程里,每到一处,总是先把全城的好吃的东西吃一遍,白天也去一去赌场,晚上也跑一跑我的借款生意。

    偶尔看到什么新奇的玩意儿,也会托人送回到吉它城边的托马斯牧场去让我的老婆和其他几个女人看看新鲜,也告诉她们我还记着她。

    就这样,快快乐乐的一路往飞马城而去。一路上经过了无数的小镇,十三个小城市,六个郡城,然后,在一个叫努米亚的城市里,改乘船,又水路,往飞马城进发。

    除了是水路走的更快更舒适的原因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们被飞马帝国的捕快盯上了。

    这其实是怪我没有做贼的经验,犯了一个唯生产力论的错误。

    在船上的时候,我反省了一下自己:我只是以为自己偷东西的水平高,所以,下手没有什么顾忌。

    但在处理那些偷来的钱物时,尽管我一直的做法都是把东西玩一番后,能烧的就烧了,不能烧的就埋了,尽量不留下痕迹,但是在使用那些金子的时候,仍然不够小心。

    这些金子偷来后,我都会找个店铺,把金子融化了,变成一个大一点的金块再使用,这本事是改头换面的做法,确实能减少风险。但是,如果有人追查起来的话,这里面的漏洞就大了:一旦某城里某贵族或者官老爷家里失窃,那么,过不了几天,街上的金铺里就有我拿一些碎金子去融化成一块大金子。而且,数量很是可疑……而且,每个失窃严重的城市,都有我置下的产业,这些房子,每套都要值千万黄金,我哪里来这么多的钱?就算在文明社会里我有权保持沉默的话,也能治我一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

    所以,我决定开溜!

    只要我不让那些捕快捉到去对质,那么,所有的怀疑都只是怀疑而已。

    这样,在上了船之后,我立马给了船老大一条“小黄鱼”,声明把这条船包了!

    船老大本来就是为了赚钱才开船的,所以,她自然不反对。

    于是,在接下来的旅程里。一条能坐三十多人的船,只有我和爱玛和珊德娜三个人。等到船再停下来靠在城市的码头补给的时候,我也不再允许她们俩人下船去玩了,最多只是夜里,我潜上岸去偷几张地图。偷到的金银细软,都找个坛子密封一下,找个地方埋了,而不再象以前那样的嚣张地买屋置地了。

    所以,接下来的十几天时间里,很平静,也很无聊乏味。

    若不是我能时时在床上把爱玛和珊德娜那两个丫头喂得饱饱地,这两个玩主肯定早就闷得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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