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友
第(2/2)节
哥的女人,凑巧被她听见了,笑说她二人合眼缘,和她们讲了她的故事。
她快五十的年纪却一点都不显老,风情满满,童年因为长得好看被人贩子虏去,卖到乡下当童养媳,她逃了几次,差点被打断了腿,后来因为赏了村口一个落魄“乞丐”几碗饭,一年后被这位当时逃难的“大哥”救了出来,那时候她二十芳华,但是大哥早已经结婚生子,家庭和睦。她一腔感情无处挥洒,默默哭了一夜,第二日还是跟着大哥到了他的地盘,和他旗下的兄弟学习经商管事,作了个分会的女龙头。
再后来产业洗白,但是仇家还在,五年前大哥出了事,一家老小都没有保住,临行前把大多财产转移到了她的名下,让她不要想着复仇的事情,安稳度过余生,算是全了当年的一饭之恩。她辗转打听了许久,没有兄弟肯告诉她仇家的信息,去年终于放弃,远离了伤心地,到他乡开了家店,消磨后半辈子。
乐明欢打小的少女心不是恋爱和追星,而是迷恋黑道江湖,一下午缠着她讲了各种稀奇古怪的秘闻,越听越佩服她干净利落的侠气,若不是青栩和他孪生弟弟乐明奕拦着,怕是当场就要和人家拜把子。
乐明奕后来吐槽说:“人家说不定就是为了拉客人随便编的故事,就你心大,都快要认后娘了。”
青栩笑出声,却隐约觉得这应该是个七成真的故事,毕竟人的眼神的阅历是最难造假的。
一晃几年过去,这茶馆翻修几次,店面扩大了一倍,也是街上成名的老店了,但是老板的故事,却一直没再和别人讲过。
青栩一壶茶刚刚泡好,乐明欢恰巧推开了玻璃门。
她是个十足的美人,脸颊饱满,鼻梁翘挺,眉眼弯弯,即便浅妆淡抹,也如同娇艳盛放的玫瑰,让人一眼望过去就忍不住再看两眼,而且越看越耐看的精致漂亮。
但沈青栩却被她身后紧跟着的男人吸引了视线。
熨烫的整整齐齐的白衬衫,漠然的眼神,如同冰雕似的四季不改的气场,只看着都遍体生寒,让人不禁怀疑他的五脏六腑是不是都是冰雪做的。虽然同样继承了他们家的优良基因,帅的炫目,但他本人却从头到脚简单明了写着四个大字:离我远点。
沈青栩扯扯嘴角,乐明欢这丫头是把他哥叫过来站场子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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