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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1

第(1/10)节
    他的速度渐渐加快,我感觉自己好似要随着雪花飞起来。如果可以,我多么希望他永远带着我飞翔。

    纽约和北京是十二个小时的时差,我的白天是宋翊的黑夜,他的白天是我的黑夜。他清醒的时候,正是他最忙的时候,没有时间给我打电话;我清醒的时候,又是我最忙的时候,没有时间给他打电话。所以,我们直接通电话的次数很少,主要靠电子邮件联系。

    周一到周五,我要陪着客户参观证交所、华尔街,和g总部的大头儿会晤。周末的白天,我陪客户参观“9aaa;8226;11”事件中被炸掉的世贸大厦遗址,看凡aaa;8226;高的《starrgnight》,晚上陪客户去百老汇听《thehantooftheoera》。幸亏还有些活动他们不要我去,只肯让eter陪同,否则我怀疑自己连晚上回酒店写邮件的时间都没有了。

    我给宋翊写邮件,“去看了《thehantooftheoera》,本来因为是陪客户去,我心里很抗拒,可没想到戏剧一开场,就把我给震慑住了。当歌剧院里的幽灵牵着christe的手穿行在桥上,大雾笼罩中,点点星光闪烁在水中,他的黑色风衣飘荡在白色的迷雾中。在熟悉的乐声中,我不知道是歌者的歌声太有感染力,还是我早已经知道这是一场无望的绝恋,竟然泪流满面。他以为他牵着christe,远离了纷扰红尘,就可以得到幸福,可没想到他倾尽全力地付出,在christe眼中全成了难以承受的重担,让她只想逃离他。”

    宋翊给我的回信简单至极,却让我在一清早飞旋着舞步去上班。

    “dontcry,baby。nextti,ioftheoera。reber,forchriste,itsahayendg。”

    因为他,纽约的日子过得分外煎熬,我日日数着时间,算归程;因为他,纽约的时间过得分外绚烂,每天早上,我就着香浓的咖啡读完他的邮件,再戴着他给我买的帽子和手套,冲进纽约冷冽的寒风中,趾高气扬、昂首阔步地走在曼哈顿的街头,对每一个擦肩而过的人微笑。纽约再寒冷的天气、客户再古怪的要求都不能令我的笑容减少。

    因为爱,所以我绚烂绽放;因为被人宠爱,所以自觉无比矜贵;因为满是希望,所以走路的脚步充满力量;因为心内温柔,所以善待每一个人;因为是他爱的女人,所以我绝不做任何让他有失颜面的事;因为爱他,所以更爱这个世界。

    这世上,没有任何美丽可以所向披靡,即使埃及艳后的绝代姿容可以倾倒罗马军队,却不能让屋大维动容,但真诚的笑容和发自内心的快乐却具有所向披靡的魔法。同来的客户中最难相处的一位女局长渐渐地和我有说有笑。到后来,g的几个大老板都知道从中国北京来了一个特爱笑的黑头发女孩儿。

    因为时差,我和麻辣烫很少能在qq上碰头,而且她似乎现在压g不怎么上qq。我每天给她留言,她一周才回复一次,字里行间有遮遮掩掩的快乐。在我的追问下,她才含蓄地承认,她正在和相亲对象约会,两个人都觉得对方挺合适的,具体细节等我从纽约回来再和我长聊。反正她觉得这次去相亲是一个很好的决定,她的父母现在也很开心。

    我激动得当场给酒店客服部打电话,订了一瓶香槟,开瓶庆祝,一边喝着酒,一边给宋翊写信。

    “我今天第一次利用职权牟取了一份私利。我给自己要了一瓶很贵的香槟,因为我实在太开心了,不得不庆祝(不是我一定要买贵的,这家酒店就没有便宜的,幸亏这钱是客户埋单)。我最要好的朋友麻辣烫找到男朋友了,我现在有双份的喜悦,不,四份,我有我自己的,有你的,有麻辣烫的,还有她男朋友的。所以,你看,我今天不得不喝酒,否则快乐会压得我爆炸的。我期盼着回北京后,我们四个人能一起开香槟庆祝。”我端起酒杯,对着屏幕说“cheers”,喝了一口香槟酒,又掐了自己一下,“人说如果一件事情太美好,就不是真实的。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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