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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连着跑了大半个月,陈迎兴才把整个事情给定下来。
跟山里养猪的商量好了,每天分他十五斤猪肉,一个月一结,每个月固定他要交上一笔,至于这猪肉是他自己卖还是吃,养猪那边就不管了。
这价格比起去粮食店买本身就便宜不少,更别说一般买肉的话还要肉票,这就胜在了不需要肉票上。
好些人家就是有钱却又拿不出那么多肉票,怎么办,黑市就是最好的选择。
陈迎兴还是想着家里,这十五斤肉不少,分几斤在家里,他们两个人也能吃不少日子了。一天一斤,五天一轮,每天都有肉吃,这放在陈家村,是哪家都没有的。
在那养猪场待久了,身上总是会沾上些肉味,血腥味。
这事情是被人发现了就完蛋的事情,每天三四点,陈迎兴就醒来忙活了,五六点就把猪肉带回来,身上若是沾上了血,更是在家仔细的冲洗。
等天一亮,一个人就朝着县城黑市去忙活了。
索性这肉好卖,中午些就能回来,周玉凝做好菜,在家等着他,吃过饭,就是学习英语的时刻。
陈迎兴真是觉得自己的日子跟个陀螺一样,不断地旋转,没有片刻休息的。而且,生活也因为他的这份忙碌变得肉眼可见的好了。
雪花膏给周玉凝买了几个,想要换新的那是随时都可以,新衣服也扯了不少,家里的东西也在慢慢更新淘汰着。
也是因为陈家平时没有多少人会来,这一些变化发生着,却没有人发现。
大家就是发现,陈迎兴和周玉凝都不在队里干活了。问大队长,大队长就说,陈迎兴在县城里找了个的临时工的活来干,轻松,钱也不少。
这些,都是因为娶了周玉凝才有的!
村里人听了顿时觉得这些从县城各地来的知青们那都是香饽饽啊,谁不想在城里工作啊。
瞧瞧,村子里的懒汉都有活干了,这媳妇娶得也太划算了。
也有男人觉得陈迎兴在吃软饭,这靠媳妇算是什么。简直不是一个大丈夫应该有的行为,偏生自家老娘还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一个个觉得名声什么无所谓,捞着实惠才是好的。
哪怕外面在怎么说,这对着陈迎兴和周玉凝的时候,还不是个个都笑嘻嘻的,就希望两个人指甲缝里给漏点什么,也是占便宜。
外面那些谣言陈迎兴是一句也不知道,他要是知道了,准得说都是瞎扯淡了。
他每天累得要死,回来面对那英语,背单词了解词性句子的意思,头都快大了。
周玉凝也发现了,陈迎兴学什么都快,唯独这英语,就像是被老天爷收回了一切技能一样,学的相当的痛苦,每天一到英语,就能看到陈迎兴以一种飞快的速度凋谢。
前一秒笑面如花,后一秒就是枯萎的玫瑰。
俊脸都变得死气沉沉,可在周玉凝这就显得无比可爱和好笑了。
“迎兴,gar,什么意思?”周玉凝拿着英语词典,提问着陈迎兴刚刚教的单词。
陈迎兴朝着屋顶看了会儿,仔细的回想了一下:“衣服、外表。”
他萎靡的坐在那边,手上拿着一支笔,了无生气。
周玉凝走过去,陈迎兴下意识抬头。
她伸出手,捧着陈迎兴的脑袋,在他额头上轻轻的亲了一下:“迎兴,你好棒啊。”
那原本萎靡不振的男人,立刻如同煮熟的虾子般红了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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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凝:男人啊,还是需要一点肉体奖励才能发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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