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猪猎人(08)
第(3/11)节
知犯罪嫌疑及所犯罪名还有双方权利等例行公事。
“辩护律师对证据能力有没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
所谓的“证据能力”,白话点就是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据有无变造、伪造的嫌疑;如果证据能力没有问题,最后证据能否影响法官心证,则是“证据力”的强度。
而对方提供的证据,第一:是4月6号当晚我出入该地的监视器画面,当中的男子和我的身材样貌都吻合,无从抗辩,但神奇的是第二天4月7号监视器画面中的赖尚谦,竟然看起来也和我有八成的相似!不过如果要抗辩监视器画面中其实是分别的两个人,应该放在后面的交互诘问再讨论,如果只就证据能力的问题,这裡我没有意见。第二:是女游民林慧纹体内採集到的精液样本,分别有我和另一不详身分男子的dna,但显然林慧纹不知怎么搞的,要嘛就是脑袋昏昏沉沉的搞错了,要嘛就是乱枪打鸟,想说告谁都无所谓,反正当时围观群众说要告她就告了,她只告我一个,而非前后两天和她性交的男性都告,所以赖尚谦就逃过一劫了。
“辩护律师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
“首先,本桉的桉发地点能否定义为有人居住之建筑物或住宅尚有疑虑,16、17楼的商旅范围不宜扩张到整栋建筑物解释;另外,222条犯罪的加重构成要件应配合有无犯罪故意审视,我的当事人有正当职业和固定住所,有何必要在夜晚隐匿于桉发地?根据我的当事人所说,他是基于好奇,才会沿着已经不运转的电扶梯从网咖、电影院等一路走上去,事实上,该地也没有警示标志,一般民众从电影院大门好奇往上走的情形亦所在多有,不能将前往该地的行为骤然解释为隐匿。”陈湘宜老师指着投影机上的大楼平面图解释道,老师绑个马尾的清秀模样和镶白边的黑色法袍实在很违和,但无论怎样的穿着,都掩饰不了老师倾国倾城的容颜,一双正义感爆棚的剑眉,薄薄却鲜豔的红唇表示毅力过人,高挺的鼻樑和水灵的大眼睛,抑扬顿挫地批判着张芷葳检察官,让本来也是美貌过人,被誉为高雄地检之花的张芷葳在她面前显得黯然失色。
“另外,根据我的当事人谢政平所说,之所以会在林慧纹体内採集到他的精液,是因为4月6号当晚,他买了6瓶啤酒在桉发地饮用,不过他只喝了2瓶,剩下的4瓶都被后来上楼的林慧纹饮用完毕,而林慧纹在酒后主动和谢政平性交,所以才会在体内留下精液。”陈湘宜老师接着道,由于我自认证据薄弱,所以并没有主张林慧纹对我强制性交的部分,不然等于另闢战场,检察官也必须在得知后主动侦办,势必搞到我生活一团乱。
“检察官有没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
“买几瓶啤酒请人喝,喝完对方就主动要求性交,这个经历是否太天方夜谭?我看谢政平也不是什么大帅哥,对方的供述都是狡辩而已。”张芷葳冷笑着,语带讥讽调侃了我一番。
以前我对她的印象是公事公办,冷冰冰的一个冰山美人,只有在地检署有公益活动时勉强露出战术假笑,法律用语也一向制式化;倒没想到今天为了挖苦我,还特别强调我不帅这件事啊,呜呜,长得丑得罪谁了。
“谢政平的意思是说,林慧纹自己酒后意乱情迷要求性交,甚至有相当程度违反他的意思;但在当时的气氛下,谢政平也说不准到底算不算被强制性交,自己就算是贪恋对方美色半推半就吧,而且对方境遇堪怜,无家可归,所以不予追究,而且林慧纹的阴道确实也没有撕裂伤。”陈湘宜老师道。
“可是林慧纹不是这么说的,而且有没有撕裂伤并不足以做为合意性交的唯一证据。”张芷葳反驳道,随即表示要让林慧纹陈述。
“我当时喝醉了,趴着就睡着了,我感觉到他在扒开我的双脚,我有说不要,可是他还是硬要进来,因为我当时在想我男朋友,所以有湿,就被他轻易插入了,后来做完我就睡着了。”林慧纹不时心虚地眨着眼睛,枉费她的一双大眼睛勉强称得上可爱,在一般人眼裡也算是长得清秀,竟然说起谎来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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