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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猪猎人(03)

第(6/10)节
义是当下妳没有意识或是有意识且表示拒绝,事实上,妳有很大的可能是当初表示同意,甚至想要以同时满足尹赣生和符岳史的要求维繫三人的关係,最不济和尹赣生分手后还可以找符岳史当备胎,不然怎么会玩这么大!”

    我愈讲愈不爽,想起自己当初也被母猪狠咬一口,不免把她们的心态公开,希望能击溃她的心防。

    “请被告律师注意一下用词。”

    陪席法官道。

    “结果玩完了,弄不到钱了,就反咬人家性侵!”

    我一时气上心头,做出单纯情绪的发言。

    “我抗议,谢政平大律师在侮辱原告。”

    美女检察官一脸不悦地站了起来。

    “我也觉得我这样不对,对不起庭上。”

    我吐了吐舌头,然后乖乖坐下。

    坦白说,由于对方确实在ktv内喝醉,即使是“愈想愈不对劲”

    才乱咬人性侵,但毕竟不是凭空捏造,要告她伪证或诬告有很高的难度,这也是目前台湾司法很严重的一个问题。

    法律既然制裁不了她,那就由我“母猪猎人”

    动手了!“我觉得我这样不对,身为法律人,如果只是帮我的当事人辩护获得无罪判决,那格局也太小了,学法律的必须深知邪恶能胜利的唯一理由,就是善良的人们无所作为,所以这个官司结束后,我会再具状告发吴美愉小姐的诬告和伪证罪,这两个罪名内涵各异,分别论罪科刑应该不关个几年不会出来。”

    邪恶能胜利的唯一理由,就是善良的人们无所作为,这句话其是我是刻意说给张检听的,我知道基于检察一体的理由,上级指派她这个官司,她就必须出庭,事实上她未必真的挺吴美愉,而且她年轻,应该还没被官僚文化污染,所以我希望她好好听进去。

    “我是受害人啊…”

    吴美愉还在哭,但不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

    “嘤嘤嘤,我是受害人。如果合意性交事后因鸡毛蒜皮的小事不爽就叫做受害人,那全台湾受害人最多的地方在妓院,我的事务所乾脆开在风化街算了!”

    这一段我是用飞快的语速小声说完的,书记官根本没有想要打字的念头,还瞪了我一眼。

    同时瞪我的还有三个法官和一个检察官,而眼神如果可以杀人,我早就在吴美愉的眼神下死几百遍了。

    “不然这样,我退一万步,只要吴小姐能模拟出当初被性侵的姿势,就算我输了,把那两个畜生关到死;我自己也进去陪他们关到鬍鬚养蝨子。”

    我屌儿啷噹地开始做出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发言,尹赣生和符岳史知道我爱开玩笑,听到我把败诉条件定到那么低,还是惊恐地往我这边一直挥手说不要。

    其实,就算败诉我也不能自愿进去关的啦,纯粹只是情绪发言。

    不要觉得我的言论有问题,其实由于现在法院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温暖而富有人性的司法环境”(by民事诉讼法权威邱联恭老师),所以像我这样法律用语还不够精炼的菜鸟律师,只要争点明确,程序正确,还是可以说服法官打赢官司的。

    虽然刑事诉讼法上所谓的证据仅包含人证、物证、书证,亦即双方想要主张的意见必须以书面资料的形式呈上,但由于吴美愉身兼证人身分,请她现场表演,就如同人证般,是可以不事先做成书面资料的,而且由于角度问题,所以破例让吴美愉站到了刑事法庭的中间,她的正前方是合议庭三位法官还有书记官通译等等,左边则是我和两位被告,右边则是张检察官,后方则是几十位记者还有像小婕这样关心桉件的吃瓜群众。

    “当时我虽然昏昏沉沉,但记得他们是这样…”

    吴美愉双腿张开用脚掌着地跨蹲着,呈现一个性感的字开腿动作。

    “那到目前为止,我觉得您说的没有一句是真话。”

    我看着她故作镇定的表情冷笑。

    “请问尹赣生的阴茎当时在哪?”

    我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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